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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处级机构:

      综合处、秘书处、政研处、宣传处、保密办公室

    机构职能:

      1.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值班等日常运转工作、会议管理以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局政务工作,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承担政务信息的收集、分析、上报和交换以及其他有关信息的管理工作。
      4.组织制定局内规章制度。
      5.承担局软科学研究的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指导地方开展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统筹管理局内刊物(印刷品)出版工作。
      6.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制订宣传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全局宣传工作。
      7.组织管理机关财务、安全保卫、信访、保密及政府网站工作。
      8.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