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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地理标志产品开发亟待纵深开展 |
地理标志是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培育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地理标志越来越受到广西各级政府重视,申报热情日益高涨。容县沙田柚、田阳香芒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已为壮大县域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做出了贡献。然而,成功申报的地理标志产品被闲置,产品经济效益不高等问题也日益凸显。
申报成地方经济发展战略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它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等。一个地方的名优特产,离不开当地独特的地理环境和特殊的人文因素。因此地理标志是产地标志、质量标志,也是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 2002年12月3日,广西一批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注册证书,这是我区第一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被当做将名优特产推向国内外市场,开展标准战略、品牌战略的重要举措,以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 广西知识产权局相关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3月,我区已拥有60个地理标志产品,其中以农副产品为主。 深入开发问题凸显 申报地理标志,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才是根本。然而,一些地方重注册、轻使用,地理标志产品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据资料统计,截至2010年底,地理标志数据库已收录全国地理标志产品2300多个,其中广西有58个,约占全国总数的2.52%。但是,由于地理标志使用意识不足,使用方法简单,造成地理标志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问题不断。首先,部分地理标志被闲置,停留在政府机构手中;其次,使用地理标志的企业数量偏少、规模偏低,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不足,普遍存在“小而不精、大而不强”的现象;第三,同一地理标志上注册的商标偏少,没有正确认识到地理标志和商标的关系。此外,地理标志相关产品使用地理标志的很少,获得使用地理标志资格的生产加工企业也较少,不利于地理标志产品的深度发展。 种种因素导致我区地理标志产品销售额低,经济效益不明显。目前,我区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地理标志只有田阳香芒、环江香猪、容县沙田柚、罗城野生葡萄酒等。 地理标志保护主体的错位,也是地理标志产品应用中的障碍。我区地理标志产品多由当地政府机构组织申报,因而地理标志保护成为一种政府行为,当地政府机构成为保护主体,群众知晓率不高,企业申请使用也不容易,造成地理标志的持有和应用脱节,给地理标志的深层次保护和发展带来一系列问题。 加强开发发挥应有效益 在今年初政协广西十届五次会议上,致公党广西区委递交了关于广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开发的提案,建议强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场合宣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扩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扩大独有品种的手工艺品和中草药材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并积极参与合作,以形成我区特有地理标志产品规模效益,有效发挥我区应有的特色地理标志优势。 提案提出,要改变现有地理标志法律保护方式,注重将地理标志注册为证明商标,实现与国际地理标志保护对接。为了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效益,必须对产量进行严格控制。每公顷土地种多少株,产多少果都要有明确要求,从而保证其产品的特有品质和价值、产量及较高的效益,达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最终目的。同时,应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监督管理,制定操作性强的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监督和销售制度,及时制止、严格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的假冒行为。
广西知识产权局
201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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