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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须知

           

    任何个人或组织一经发现在深圳市辖区内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可以向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举报。

    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下列行为属于冒充专利行为:
    ⒈ 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⒉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
    3. 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4.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5.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接受举报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依法作出处理。

    受理部门: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专利法务处
    地址: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科技大厦1001室
    电话:83699637 83699199 传真:83699637

 



2008-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