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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全国知识产权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根据《知识产权人才“十一五”规划》及《2007—2010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经局批准,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2008年全国知识产权培训计划》印发。请各地、各部门根据要求,统筹安排,认真组织落实培训计划。

 

  局机关各司级单位举办的培训班,由各地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调训学员。局属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班,由各地知识产权局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派人参加。

 

  特此通知。

 

  附件:高层次人才知识产权法律、管理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联系人:人事司  薛 丹  伊 直

 

  电  话:010—62083176  62083187 

 

  传  真:010—62083684

 

  E-mail:xuedan@sipo.gov.cnyizhi@sipo.gov.cn


附件1:2008年全国知识产权培训计划
附件2:高层次人才知识产权法律、管理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008-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