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 用 说 明
为帮助广大读者在专利检索和文献筛选过程中对各国专利文献种类代码、申请号、文献号的识别和运用,尤其是解决因EPO数据库中的自编文献种类代码与各国文献公布的代码不一致,从而给检索者带来的疑难和困惑,特汇编此《各国专利文献使用手册》。手册包括《EPO数据库各国专利文献种类代码对照表》、《各国专利申请号、优先权号编号形式》、《各国专利文献号编号形式》3个列表,汇集了世界90多个国家(包括已解体或合并的国家)、地区和政府间组织的专利文献相关信息。
使用时需要说明以下几点:
1. 上述3个列表来源于INPADOC-EUROPEAN数据库,参见http://www.european-patent-office.org/inpadoc/inpadoc_faq.htm
2. 表一《EPO数据库各国专利文献种类代码对照表》(2006年10月9日更新)所列数据库包括EPO的因特网站及其局域网数据库,表中各数据库的名称缩略语为:
INPFIL = INPADOC 著录项目数据库
DOC DB = 著录项目数据库
ST.16 = WIPO 标准16《用于标识不同种类专利文献的推荐标准代码》,即各国专利文献公布时所使用的文献种类代码。
INFO N.O. = 各国专利数据库
EPODOC = EPO题录和摘要数据库(局域网数据库),即EPOQUE数据库中的题录和摘要。
CAESAR = 检索和附加报告的计算机辅助编辑(局域网数据库),用于EPO审查员起草检索报告以及其它相关表格,从EPOQUE数据库中输入检索结果,并验证引用数据。
BACON = 过档文献全文数据库(局域网数据库)
该表原始数据中的一些明显错误,我们在编制该表中给予修正。个别文献种类的英文解释因语义不明,暂未翻译。
3. 表二《各国专利申请号、优先权号编号形式》(2006年11月23日更新)提供各国1999年以来新的专利申请号和优先权号编号系统,其中包括EPO著录项目数据库和维也纳数据库中各国专利申请号和优先权号的表现形式。表中的文献种类代码可参见表一,故不再翻译。
4. 表三《各国专利文献号编号形式》(2006年11月23日更新)提供各国1999年以来新的专利文献号编号系统,其中包括EPO著录项目数据库和维也纳数据库中各国专利文献号的表现形式。表中的文献种类代码可参见表一,故不再翻译。
本手册在翻译、编辑过程中若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编者
2006年6月
WIPO ST.16《用于标识不同种类专利文献的推荐标准代码》简介
为协调各国工业产权文献与信息的出版、加工、数据交换及利用,WIPO制定了一整套有关工业产权信息与文献的相关标准,以标准、建议、指南的方式向各国工业产权局、国际性专利组织推荐使用,对各国或国际组织的工业产权文献与信息工作提供指导。
各国工业产权局、国际性专利组织参照WIPO ST.16,即《用于标识不同种类专利文献的推荐标准代码》对其各自出版的专利文献不同种类进行标识,以便专利文献的存贮、识别与检索。
按照一些国家工业产权的法律法规,以及地区、国际公约或工业产权条约,一件专利申请可以在不同程序阶段公布,称为公布级。在WIPO ST.16中,公布级定义为在通常情况下,按照国家工业产权法,或者按照地区、国际公约或工业产权条约的规定,一篇文献在某一程序阶段予以公布的相应等级,并用英文字母代码表示。
WIPO标准16将字母代码划分为7组,用以表示不同种类文献:
第1 组 用于在专利申请基础上形成的并作为基本或主要编号系列的文献。
A 第一公布级
B 第二公布级
C 第三公布级
第2 组 用于编号系列不同于第1 组的实用新型文献
U 第一公布级
Y 第二公布级
Z 第三公布级
第3 组 用于下述特殊系列专利文献
M 药物专利文献
P 植物专利文献
S 外观设计专利文献
第4 组 用于未被1-3组中所涵盖的特殊类型专利文献,或由专利申请衍生,或与之相关的特殊类型文献。
L 该文献未被字母代码W涵盖,但与专利文献有关,并且包含了著录项目信息且仅有摘要文本和/或权利要求,以及附图(如果有的话)。
R 单独公布的检索报告
T 为提供信息或其他目的,已由其他工业产权局或组织公布过的专利文献的全文或部分译文。
W 与第2 组实用新型文献相关,并且包含了著录项目信息且仅有摘要文本和/或权利要求,以及附图(如果有的话)。
第5 组 用于未被第1-4 组所涵盖的专利文献系列
E 第一公布级
F 第二公布级
G 第三公布级
第6 组 用于未被第1-5 组所涵盖的专利文献系列,或者由专利申请衍生或与之相关的文献系列,具体含义由各工业产权局自行规定。
H
I
第7 组 用于其他类型文献
N 非专利文献
X 仅限于工业产权局内部使用的文献
依据WIPO标准16,必要时在文献种类的字母代码之后辅以一位数字代码作为字母代码含义的补充信息。数字代码始终与国家代码、以及上述字母代码结合起来解释。
数字1-7 的使用与否由各工业产权局视其需要自行决定。
数字0 为一些工业产权局的内部作法,并非该标准的规定。对于数字8和9该标准的建议为:
数字8 用于公告出现在专利文献扉页上的有关著录项目数据、文本部分、附图或化学式的更正,并且该更正导致扉页的再版。
数字9 用于公告有关专利文献任何部分的更正,并且该更正导致该文献的部分或全部再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