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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办公室工作职能
一、负责提出局信息化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方案,并组织和协调实施工作;
二、负责局专利信息资源的宏观管理,管理信息化设备和信息化项目,并负责局信息安全工作;
三、负责全国专利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参与国家信息化的相关工作;
五、参与知识产权信息化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六、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化办公室(自动化部)内设机构及职能
各处室职能如下:
一、信息资源管理处
负责局专利信息资源的宏观管理和配置;承担局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编制标准制定计划,组织制定、实施和管理有关标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设备管理处
负责管理局机关、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自动化设备的配置和管理,并按有关规定配合局资产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处置;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局信息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项目计划处
负责提出局信息化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方案;组织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提出立项报告工作;编制局信息化建设预算方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项目管理处
负责信息化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和验收工作;组织全国专利系统信息化建设实施工作;负责项目合同的管理及监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处
负责国家信息化工作中与我局有关的工作;参与知识产权信息化工作的有关国际合作与交流;参与组织和指导信息化工作的有关培训;管理本部门的行政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对外交流处
在国际合作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下,根据我局国际合作总体需要和规划,参与我局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事务,承担信息化具体项目的对外交流工作,跟踪研究国际知识产权信息化动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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