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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专利管理信息平台”情况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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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 1.项目概述 全国专利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是我局“十五”信息化建设中三大平台之一,是以电子政务的方式实现全国专利管理工作的电子化、网络化和信息的互通与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指定试点城市的网点建设。通过该平台的建设,首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指定试点城市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之间实现便捷、安全可靠的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待条件成熟后再向全国范围推广。 2.项目开发原则 考虑到项目本身的各种实际情况,该项目根据“稳扎稳打、逐步推进、及时总结、适时铺开”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地进行开发和实施。 二、系统功能说明 1.系统功能概述 根据全国专利管理信息平台的总体建设目标和相应的行政管理体系结构,该平台采用分级结构设计方法架构网络,并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划分为两个部分,即“综合业务平台”和“公众服务平台”,其中: 综合业务平台包括:(1)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专利管理信息平台,(2)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专利管理信息平台;(3)指定试点城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专利管理信息平台三个子系统。涵盖了协调管理、规划发展、条法、国际合作、人事培训、政务信息等主要业务内容,具体为:法律规章及与知识产权相关文件公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情况、规划与计划管理、专利行政执法、专利市场管理、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及协会情况、代办处情况、国际知识产权信息动态、政策研究、专利试点工作、地方管理工作评价等管理业务内容。 公众服务平台则主要涵盖了各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各种管理信息和统计信息。 2.系统与局OA系统功能之比较 管理平台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信息化工作的总体部署及建设要求,为加速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信息化、现代化进程,以适应不断增长的全国性专利管理业务的需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多层系统结构为模式、以数据库为中心的集中与分布式管理相结合的计算机管理信息平台,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指定的试点城市的三级网点建设。通过该平台建设,在上述三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之间实现便捷透明、安全可靠的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形成国家级的专利“管理信息”的业务数据交换和资源库。 OA系统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政务信息化建设指导任务书的有关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于1999年投入建设开发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自动化系统项目。在国家局办公自动化三年推广使用的基础上,我局于2003年下发了《关于在地方知识产权局推广办公自动化项目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03]96号)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在地方知识产权局建设并推广办公自动化项目。通过OA项目的建设,实现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内部,以及与地方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纵向联系的无纸化办公和高效率的公文运转、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机关办公效率,推动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使之逐步实现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我国知识产权体系的专利“管理信息”业务系统,用于全国实现专利管理业务的信息化、网络化,达到管理业务流程优化、资源和信息共享。后者是知识产权局内部的办公系统,用于处理政务办公事项等单位内部事务。特别要提及的是,按照国办的统一规定,地方知识产权局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政务办公事项,也属于OA管理系统范畴。 三、整体设计框架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信息化工作的总体部署及建设要求,为加速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信息化、现代化进程,以适应不断增长的全国性专利管理业务的需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多层系统结构为模式,以数据库为中心的集中与分布式管理相结合的计算机管理信息平台,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指定的试点城市的网点建设。通过该平台建设,在上述三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之间实现便捷透明、安全可靠的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 在所建立全国专利管理一体化的管理信息平台的基础上,还将建立国家级的专利管理数据中心。所有的信息平台和数据中心均要求建立在安全可靠的物理网络基础上来实现安全的电子政务。 根据全国专利管理信息平台的总体建设目标,必需实现全国三级城市结构,即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以及指定的试点城市的广域网连接,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网络的连接示意图如下:
四、预期目标 由于该项目涉及节点多(推广实施后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指定试点城市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实施规模大,故计划分阶段进行,预计整个项目的完成需要5年或更长的时间,具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 第一阶段—软件开发阶段:确定项目开发单位、进行具体用户需求整理,由开发单位开发出具有两级专利管理机关全部功能的简化模块,并在第一阶段选定的三个节点(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和作为指定试点城市的广东省南海市知识产权局)试运行。 * 第二阶段—初步推广阶段:在全国范围挑选部分基础设施和实施条件较好的副省级以上城市来推广全国专利管理信息平台。 * 第三阶段—全国范围推广阶段:在各方面条件具备的前提下,逐步完成涵盖副省级以上城市的全国专利管理信息平台的推广工作。
200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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