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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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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机关执政能力建设和知识产权事业的健康发展,局党组研究制定了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党组 2005年7月27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 为落实中央[2005]3号文件精神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推进机关执政能力建设和知识产权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以下具体意见。 一、建立健全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坚持用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建立健全我局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以教育为基础,制度为保证,监督为关键,将三者统一于反腐倡廉工作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 2、坚持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相结合,按照近期具体、中期原则、长期宏观的思路,安排反腐倡廉任务,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抓好2005年至2007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3、坚持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推进行政管理制度和机制创新,努力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加强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提高对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反腐倡廉特点和规律的认识,通过完善工作规范,加大预防腐败工作的力度。 4、坚持继承与发展相结合的精神,认真运用我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和我局多年来形成的工作思路,借鉴其他部门和地区的有效做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05年至2007年,初步形成符合我局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整体格局、工作机制初步建立,预防腐败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满意程度不断提高。 ——到2010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落实、深入、提高,建成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反腐倡廉的氛围比较浓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内部管理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进一步完善,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制度基本建立,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监督的整体效能提高,对领导干部和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切实得到加强;有力惩处腐败分子,反腐败取得较好的效果。 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当前,关键要切实抓好2005年至2007年各项工作的落实,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 二、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拒腐防变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使我局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工作人员经受住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地运用权力,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 深入、持久地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和理想信念、法律纪律、优良传统教育。要紧密联系实际,进行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教育。2006年上半年至2007年,进行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理论学习。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一次专题学习。2005年至2006年,重点学习《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制定的《实施纲要》。2007年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深化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理论学习。把廉政教育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讲党课的内容。 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领导干部培训、局党校和新审查员培训的教学计划。 (二)开展面向全体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 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既要依靠各级党组织进行灌输教育,又要善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要针对我局是执法部门的情况,教育广大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地运用权力,更好地为申请人、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服务。 2006年至2007年进一步深化作风纪律教育,适时举办反腐倡廉报告会,把专题学习、群众评议与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增强教育的实效性。2006年组织编写《国家知识产权局反腐倡廉教育读本》,作为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教育的基本教材。 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从2006年开始,每两年树立一批廉政勤政先进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运用“三会一课”、传统教育基地,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正面教育。采取观看电教片、参观反腐败展览等形式,进行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 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2006年至2007年继续运用廉政日历、廉政宣传栏、廉政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做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形成“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良好风尚。 加强网络宣传。继续做好“廉政主页”网络宣传工作。加大更新次数,及时更新内容,形成内容丰富,教育效果不断增强的教育阵地。 (三)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 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各级党组织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做好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明确“大宣教”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并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参与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协助配合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有序持久地开展起来。 三、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中的保证作用 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要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政策法规和管理措施之中,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部过程。通过建立健全我局的规章制度,规范从政行为,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形成用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水平。 (一)完善专利法律法规,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提供法制保障。 1、修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审查指南和管理规程,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减少执法随意性,防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促进依法行政。从今年开始做好修改专利法的调研和准备工作。 2、完善行政许可相关配套制度。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2005年至2006年对《专利代理条例》进行修改。2006年推进专利代理人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标准、工作程序和职责权限。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 3、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2006年,对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调研,对执法过错行为进行综合分析,2007年制定《专利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实际继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等制度。2005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制度,制定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 (三)完善行政管理制度,提高行政管理的制度化水平。 1、完善财务和计划管理制度,建立起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的保障机制。2005年制定《国家知识产权局预算和计划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制衡机制,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监控。建立财务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完善工作程序、评价指标设置以及评价结果应用等制度。规范计划管理,强化计划的监督实施,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杜绝项目实施中的漏洞。 2、健全投资监管制度。2006年修订《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对局下属单位财务监督的若干意见》,完善财务和投资监管、投资项目决策和投资管理机制,完善直属单位投资项目核准制、备案制。建立健全直属单位投资决策约束机制,实行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制和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按照企事业单位规范管理的要求,规范经营管理者权利和责任。强化投资运营全过程的监管,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005年修订《国家知识产权局固定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监督管理。 4、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制度。贯彻《招投标法》,2005年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管理职责,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和考核。认真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基建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坚持对工程建设进行跟踪审计。 (四)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为预防和惩治腐败提供保证。 1、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从2005年开始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规范化,与年度公务员考核一并进行。2006年,修订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2、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在决策和执行中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建立健全执行党组决策的分级负责制,抓好《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规则》的执行工作。2005年对在局直属各单位普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3、完善规范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行为的制度。2005年,制定《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2006年,配合《公务员法》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务员退休、离职后的从业行为。 4、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专利法修改后,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违反专利法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行政处分规定》进行修订。 (五)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 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以制度规范决策和权力运行,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对颁布的各种制度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切实解决执行制度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明确责任,严明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对执行不力的要追究责任。 四、加强制约和监督工作,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防治腐败的关键。要不断加大监督力度,通过不懈的努力,做到关口前移、过程监控,逐步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督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中的关键作用。 (一)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要监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情况;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的执行情况;监督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的落实情况;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监督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的执行情况;监督《国家知识产权局领导干部行政问责制暂行办法》的执行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重大问题;监督《加强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决定》的执行情况,推进干部交流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明确监督重点,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加强对专利审批权的监督。在专利审批方面,加强对受理、收费、审查、登记、公告、复审、无效等环节的监督,注意发挥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等监督主体的作用,健全依法行使专利审批权的制约机制,保证专利审批权的正确行使。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对人员招录调配、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的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对新提拔的干部,任职前进行任职谈话,任职后进行跟踪考察,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 加强对财务资金运行的监督。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财务资金使用行为,监督资金使用去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推进党务公开,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的事务,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大力发展党内民主,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为党内监督创造条件。派驻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对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职能,积极协助党组开展党内监督工作。 加强行政监察监督。认真执行《行政监察法》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围绕专利法实施,开展执法监察。加大对大宗物资招标、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力度。强化对基建工程招投标、资金使用的监督。 加强审计监督。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与人事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深化党政领导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继续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加强财务审计,开展管理审计和效益审计。2007年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 要进一步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协依照法律或章程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倾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批评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不断改进工作。 加强社会监督。2006年拓宽对施政行为的监督渠道,建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党风廉政监督员(局内)和行风监督员队伍(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建立行风评议热线,广泛接受广大服务对象的监督。认真贯彻《信访条例》。支持新闻媒体依法进行舆论监督。健全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的工作机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和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提倡实名举报。强化专利代理事务所、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功能。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惩治的治本功能 (一)以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利用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工程项目中发生的案件,物资和服务采购活动中的案件,经营管理活动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 (二)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泄漏未公开专利信息的行为。协助有关部门打击利用专利信息中介服务和专利评奖进行诈骗的行为,维护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参加赌博的顶风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四)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执纪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办案程序,严格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使用办案手段和措施,保证办案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进一步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纪执法水平。 (五)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查找管理和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相关规范,明确纪律要求。对普遍性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总结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经验,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六、建立健全科学的预警机制 建立健全评估预警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预见性,把握反腐败工作规律,制定具有前瞻性的反腐败措施,提高防范腐败的预警能力。 (一)畅通预警信息渠道。坚持静态与动态相结合、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原则,畅通信息渠道。依托领导班子考察、述职述廉、来信来访、内部审计、案件查处等途径,获取有关信息,了解和掌握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全面掌握廉政工作信息。 (二)加强预警信息评估和分析。对获取的信息梳理归纳,进行定量定性分析,掌握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管理、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等机制的运行情况,从中发现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正确分析和判断腐败行为的苗头和动向。 (三)注重预警信息评估结果的运用。加强反腐倡廉工作规律研究,科学预测和分析反腐败工作趋势,增强工作主动性。通过党组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形式,针对不同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重点,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相关措施,不断完善机制和制度,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把腐败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 七、切实采取得力措施,保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把建立健全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充分发挥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工作项目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尽快把任务分解到协办单位,会同协办单位对负责的各项工作,研究提出落实的具体意见。各协办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我局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实际,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把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到具体的工作环节中,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综合管理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综合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基建管理、大宗物资招标等行政管理权的运行;业务部门要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工作规程,做到责任到人。 (三)加强协调,认真督查。纪检监察部门要以更大的精力、更大的力度,协助党组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实行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0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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