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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拉玛依深思专利事务所依据《专利代理惩戒规则》受到严厉惩戒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就新疆克拉玛依深思专利事务所存在违反《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行为,根据《专利代理惩戒规则》第六条的规定,对该机构作出了停止承接新代理业务6个月的惩戒决定。这是《专利代理惩戒规则》(第25号局长令)自2003年1月1日实施以来,首次经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批准,对专利代理机构的违规行为作出的严厉惩戒决定。

  新疆克拉玛依深思专利事务所在专利代理行业清理整顿的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上报虚假材料蒙混过关,造成不良后果。

  专利代理行业是一种高信誉度的行业,要求专利代理人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今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强化对专利代理行业的监督管理。

        2004年8月13日



2004-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