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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的基本条件 |
(1)完成试点工作并通过验收; (2)建立了较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规章、政策,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信息服务体系; (3)在试点期间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有较大幅度提高,其增长率高于全国和所在地的平均增长率,发明专利申请量占园区申请总量的45%,有一定数量的发明向外申请专利; (4)知识产权战略纳入园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之中,成为园区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5)园区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业和企业集团; (6)知识产权主要指标已纳入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统计、考核指标体系。
200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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