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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第十四届中国杨凌农高会后稷奖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中农高组办发〔2007〕4号 关于印发《第十四届中国杨凌农高会后稷奖 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展团、各参展单位: 《第十四届中国杨凌农高会后稷奖评审工作方案》已经第十四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组委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你们按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本届农高会后稷奖。 联系人:崔卫军 卓 涛 电 话:029-87035809 87035806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 第十四届中国杨凌农高会后稷奖评审 工 作 方 案 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后稷奖”自设立以来,已连续成功进行了13次评审,共评出“后稷奖”1200余项。后稷奖的评审为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涉农产品迅速占领国内外市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第十四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组委会研究,决定继续设立“后稷奖”和“后稷特别奖”,旨在通过国内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的评审,客观公正地遴选出一批农业高新技术的优秀新成果、新产品,予以颁发“后稷奖”和“后稷特别奖”,为其进一步占领国内外市场,加速实现农业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进程服务。 一、评奖范围 本届博览会评奖的参评项目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参评范围为农业高新技术成果、高新技术产品和名特优农副产品。主要包括农作物、园林园艺、畜禽优良新品种、农林机械、农用建筑材料,农产品保鲜、贮藏、加工设备,新型食品、饮料,饲料,肥料,农药、兽药、疫苗等。 二、评奖机构 本届博览会组委会设后稷奖评奖部,下设后稷奖评奖专家委员会。评奖前期工作具体由杨凌示范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承办(地址:杨凌示范区神农路16号创业大厦118室。联系人:崔卫军、卓涛。联系电话:(029-87035809,87035806)。 三、评奖办法 参展单位自愿申报,组委会评奖部初选,初选项目推荐至评奖专家委员会,由评奖专家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逐项审议,并在展位实地考察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本届农高会将评出“后稷特别奖”和“后稷奖”若干项,予以表彰。 四、申报条件 所有报奖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参评项目核心技术应为国内先进水平及其以上; (二)参评项目曾获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含地市级)各种奖励或被授予荣誉证书; (三)申报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其它科技型企业; (四)申报企业曾经或正在实施省级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五、参评项目要求 (一)申报项目必须填写“后稷奖申报表”一式一份,并报送WORD文档电子版(邮箱:cuiweijun2002@yahoo.com.cn、zhuotao@yangling.gov.cn)。 (二)申报项目须提供的附件: 1、有关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准产证”复印件; 2、近期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3、“科技成果证书”复印件; 4、“产品合格证书”复印件; 5、“产品说明书”原件(或复印件); 6、高新技术企业或其它科技型企业证书复印件; 7、肥料类项目须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 8、农作物新品种须附“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 9、食品类项目须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10、医药类项目须附“药品审批证书”复印件; 11、已申请专利的项目或产品须附“专利证书”复印件; 12、已获过奖励的项目或产品须附“奖励证书”复印件; 13、在产品名称前冠品牌名称须附商标登记或注册证明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各单位、各展团要对申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六、申报程序和办法 申报项目由各申报单位填写“后稷奖申报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和盖章后,于10月31日前报送大会组委会评奖部。评奖部形式审查合格后,通知项目申报单位缴费,正式受理。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项目报大会评奖专家委员会评审。 七、奖品和费用 (一)获得“后稷特别奖”或“后稷奖”的项目、产品,由农高会组委会颁发奖杯一个,奖励证书一份。获得“后稷特别奖”的,在农高会闭幕式上统一颁奖。 (二)申报“后稷奖”或“后稷特别奖”的项目每项收取评审费1500元人民币(不含公告费),未获奖者返还30%评审费。评审费交纳由评奖部出具缴费通知单后,在生产力促进中心统一缴纳(也可转账或汇款),凭费讫票据办理评奖手续。 八、公告 为了宣传获奖企业,推介获奖产品,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经第十四届农高会组委会研究同意,定于2007年11月9日农高会闭幕日将获奖项目在有关媒体进行统一公告。公告媒体:《农业科技报》、《农高会简报》、示范区政府网站等,“后稷特别奖”除在上述媒体公告外,还将在《陕西日报》上公告。公告中将把获奖产品、企业名称、法人代表、联系方式一并刊登。 “后稷奖”每项获奖项目收取公告费500元人民币,“后稷特别奖”每项获奖项目收取公告费5000元人民币。企业申报“后稷奖”或“后稷特别奖”的同时交纳公告费用,未评上的项目会后全额退还公告费。 九、填表说明 (一)“第十四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评奖申报表”①栏内填写申报奖的项目或产品名称,名称要确切,字数不超过10个汉字。产品名称不要使用“系列”、“研制”、“开发”、“技术”等不属于产品名称的称谓,要用产品型号或限定词以区别于其它同类产品。 (二)第③栏内填写申报单位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第⑤栏内要详细填写申报单位的联系地址。 (四)第⑨栏内的项目简介从该项目生产工艺的新颖性、先进性、适用性、适用范围、专利情况、已获奖情况、项目鉴定情况等如实填写,限300字以内。 (五)第⑩栏内由申请单位签署意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有效。 附件:第十四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评奖申报表 第十四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评奖申报表.doc
200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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