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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开展"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发挥知识产权执法在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作用,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正确认识和处理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关系,紧紧围绕我市“123456”的工作思路,促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努力开创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与重点

  通过专项行动,提高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各种侵权和假冒行为,打击各类知识产权诈骗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意识,不断改善我市投资与创新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树立我市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良好的国际形象。

  (一)“雷雨”行动的主要任务是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重点打击恶意、群体及反复专利侵权、假冒他人专利和严重的冒充专利行为。

  (二)“天网”行动的主要任务是打击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重点打击涉及地域广、受骗群众多、社会影响恶劣的诈骗案件。

  三、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区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要深入动员,统一思想,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重点,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行动措施,动员组织力量,有计划、分阶段推进专项行动的实施。

  (二)整合执法资源,协调统一行动。市知识产权局、区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充分发挥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作用,认真积极组织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特别是打击恶意、群体及反复专利侵权、假冒他人专利和严重的冒充专利等行为的联合执法行动,尤其是要做好查处大案、要案和复杂案件中的配合与协作工作,积极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

  (三)开展集中专项检查执法活动。市知识产权局、区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于4月15日-18日集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大型商场、超市、建材市场等关心人民生命健康的场所开展带专利标记商品检查活动。

  (四)开展医药、食品等领域的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市知识产权局、区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对食品、医药领域的专利侵权、冒充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进行大检查,重点检查超市、药店的冒充专利、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及制药企业的恶意专利侵权行为。发现违法行为的,要及时立案并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开展打击专利诈骗的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利用专利进行经济诈骗的行为开展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假借国家机关、全国性组织或国际组织的名义进行专利评奖、专利转让,从中诈骗钱财;或假冒国内外合法组织的名义,以举办博览会许诺参展项目获奖等手段,骗取参展费;或谎称出版优秀专利项目汇编或发明人名录,骗取出版费的行为。市知识产权局、区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要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宣传,告知社会公众专利诈骗的方式、特点和应对措施,告诫专利权人要提高警惕,提防诈骗行为。依照天津市知识产权局与天津市公安局联合转发的《关于严厉打击假借专利评奖等手段进行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与当地公安机关协作,共同严厉打击和遏制专利诈骗行为。

  (六)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

  “3.15”、“4.26”期间,市知识产权局、区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要积极组织各类知识产权培训班、研讨会、报告会等,采取知识讲座、企业培训、广场展示、电视访谈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水平。

  市知识产权局、区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要主动宣传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工作内容,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打击成果和典型案件。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的时间为2008年1月至2008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1月至2月,市知识产权局传达《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制定天津市开展“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并做好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区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要根据专项行动方案部署,深入动员,统一思想,结合本地方实际,确定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研究制定好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3月至11月,市知识产权局、区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区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和检查,区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应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报市知识产权局。

  (三)总结表彰阶段。区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做好专项行动的总结工作,并将总结报告于2008年12月10日前报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对本市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表彰,查找问题,推广经验,并将总结表彰情况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专项行动的统筹指导工作。市知识产权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王成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和协调全市的执法专项行动。
区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确定主要领导为专项行动主要责任人,要把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取得预期效果。

  (二)加强检查督导,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市知识产权局将加强对全市专项行动的检查工作,适时开展对区县专项行动的督查指导。区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对专项行动中的疑难案件和重要案件要及时报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力量加大对疑难案件和重要案件的查办力度。

  (三)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执法工作质量和水平。市知识产权局、区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要结合这次专项行动,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规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执法文明、程序规范、定性准确,进一步形成积极办案、高效办案、协作办案的局面。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二00八年二月十九日



2008-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