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加强自主创新,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8]10号要求,我市决定开展“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雷雨行动”的主要任务是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特别是打击恶意、群体及反复专利侵权、假冒他人专利和严重的冒充专利行为。
各有关单位要选择案件多发地区,以食品、医药、农业、高新技术及本地优势产业和重大项目为重点领域,以流通环节的商品集散地、展会、商场等为突破口,以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的案件为重点,加大执法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行动,通过一年的专项行动,坚决消除执法中的消极推诿现象,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形成积极办案、高效办案、协作办案的局面,保证办案工作数量与质量,提高结案率,充分发挥政府部门执法主体的特点和优势,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权利人和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不断改善当地投资和创新环境,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制度的信心。
二、“天网行动”的主要任务是打击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
近来,不法分子或假借国家机关、全国性组织或国际组织的名义搞专利评奖、专利转让,从中诈骗钱财;或假冒国内外合法组织的名义,以举办博览会许诺参展项目获奖等手段,骗取参展费;或谎称出版优秀专利项目汇编或发明人名录,骗取出版费。这类违法犯罪活动不仅直接侵害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影响专利权人、发明人对专利制度的信心,而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破坏政府部门声誉。各有关单位要统一部署,推动强化刑事手段,打击违法犯罪分子。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领导。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专项行动主要责任人,执法工作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要把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行动的有序开展。各有关单位要明确本局专项行动责任人、联系人。
(二)不断强化协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的作用。
(三)继续扩大宣传。要加强宣传工作,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及时报道打击成果和典型案件,营造声势,提高权利人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力度。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08年2月至3月)。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
(二)组织实施(2008年3月至11月)。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积极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五、相关单位制定各自具体行动方案。
六、“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联络办公室设在南昌市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周峻、冯荟
联系电话:8602586
南昌市科技局
南昌市公安局
南昌市商业贸易委员会
南昌市工商局
南昌市知识产权局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南昌市知识产权局“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我局特制定了本次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国知局印发的“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行动方案,完成下列目标:一是廉洁高效的执法环境:坚决规范行政行为,杜绝收礼说情的现象发生,坚持依法行政,搞好行政监督;二是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做好法律援助与服务工作,维护广大消费者、权利人和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大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市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四是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特别是打击恶意、群体及反复专利侵权、假冒他人专利和严重的冒充专利行为;五是打击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
工作安排:
1、即日起,我局将利用电视、电台、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对本次专项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及时报道打击成果和典型案件,营造声势,提高权利人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力度;
2、3月至6月我局重点在我市四县及周边地区开展“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行动;
3、7月至11月我局重点在我市城区开展“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行动。
具体措施:
1、成立本次专项行动小组,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法律科科长担任,成员为法律科人员组成;
2、在我局设立举报热线;
3、建立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
4、对大型商场、医药公司以及商品集散地等进行上门宣传本次专项行动,并实施检查;
5、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重点宣传;
6、每检查一处,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备查;
7、对大案及要案及时进行通报。
南昌市知识产权局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