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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积极开展2004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开展2004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2004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部署,为配合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广西区“扫黄”“打非”办、区知识产权局、区公安厅、南宁海关、区工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区新闻出版局、区版权局等十家单位决定4月19日至26日在全区范围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一项重要制度,发挥着激励创新、规范竞争、调整利益和传播信息的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经济秩序的进一步规范,以及中国—东盟博览会每年十一月在南宁举行,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显得越来越迫切,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越来越重要。做好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有利于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增强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加快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开拓国际市场的步伐,推动科技进步和市场经济完善,营造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引智的软环境,同时也有利于南博会的顺利举办。活动主题是:尊重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和鼓励创造。二、宣传重点是配合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普及知识产权基本知识,普及知识产权保护常识,宣传合理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的意义,宣传知识产权制度在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科技创新、文化繁荣、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宣传我区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果,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及其查处情况。此次“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由自治区整规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政府新闻办组织协调,专门成立“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并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设立工作协调组。

  活动安排
  (一)知识产权保护咨询日广场宣传活动(2004年4月24日南宁市朝阳广场)

  1、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知识产权相关职能部门、广西促进专利产业化联盟单位及专利代理机构等在现场设置咨询服务台,为广大群众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场咨询服务。

  2、由区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农业厅、质量技术监督局、进出口检验检疫局、海关、高级人民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宣传重点,分别制作专利、商标、著作权、软件登记、植物新品种、原产地、海关、法律常识(产生纠纷怎么办)等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及案例等的宣传板报并展出,分别印制、发放有关的宣传材料。

  3、现场举办“知识产权ABC”和“专利文献ABC”卡通图片展览。

  4、现场举办专利集市,展示我区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的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以及可以无偿使用的失效专利等。

  5、现场举办知识产权知识有奖问答活动。

  6、邀请新闻媒体予以报道并作活动预告。

  (二)媒体宣传

  1、4月26日前后,在报纸、网络等发表我区尤其是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通讯或文章(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等分别组稿)。

  2、电视、广播和报纸等媒体宣传世界知识产权日,报道“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3、4月19日至26日,“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在本单位门前挂出一条宣传横幅。



2004-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