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成立20周年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成立20周年纪念日就要来到了。1988年,笔者有幸在原中国专利局任职期间,支持和见证了协会的成立。1993年退休后,又以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代表的身份参加了协会,并被推选为第三、四、五届副会长,为协会的发展做了一些工作。20年已过去,但当年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1988年,我国的改革开放刚走过10年的历程。虽然经过各方面的努力,我国的专利代理事业已经有了很大发展,全国有300多家专利代理机构,但当时,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时期,专利代理机构全部是国营单位,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只有4家,其中规模较大而且经营得比较成功的只有隶属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贸促会专利代理部和香港专利代理公司这两家。当时的香港专利代理公司董事长柳谷书先生联合了一些专利界的有识人士,提出了成立协会的倡议。经过批准,专利代理人自己的组织——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正式成立。
协会成立后,积极开展了很多工作。考虑到我国的专利制度刚成立不久,专利代理人的业务素质亟待提高,所以首先组织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专利代理业务培训和学术研究活动,宣传专利代理工作,出版全国性会刊——《中国专利代理》。
协会从一开始就十分重视与世界各国专利代理组织的联系,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取得了突出的成效。现举一个成功的例子:在我国与韩国实现两国外交承认之前,协会就主动开展了与韩国的民间交流与合作活动,有不少韩国专利代表团应协会邀请来我国访问。当时,笔者在局内主管专利审查和外事工作,出面接待过多批韩国代表团,结识了不少韩国朋友。在两国正式建交后,由于早已建立了合作基础,韩国在我国的专利申请量迅速增长,两国的专利合作发展很快,这与协会作为一个民间组织所起的推动作用是分不开的。
协会从建立开始就提出了加强专利代理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专利代理行业自律的要求。经过调查研究和多次讨论修改,制订和颁布了《专利代理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在执行中取得了一些积极效果。
此外,协会在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体制改革方面也做了不少努力。早在1994年就由协会统一组织,对全国各地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比如,当时协会带队去东北三省调研,召开了不少座谈会,还到一些有代表性的专利代理机构了解实际情况。调研后,协会经研究讨论认为,我国的专利代理管理体制需要改变,应鼓励和支持各专利代理机构加速向自收自支的道路发展。2000年,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全国各中介机构限期完成脱钩改制的决定,协会为推动各专利代理机构尽快实现脱钩改制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过去的这20年里,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蓬勃发展,专利代理行业也有了长足进步。它已成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支柱之一,对我国的科技、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笔者为此感到十分欣慰。
笔者认为,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的专利代理行业在今后还应有更大的发展。笔者特别期盼能努力实现以下几点:
第一,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发挥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的作用。
我国深化专利代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加强行业自律。实现这一点的关键在于加强协会的建设和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世界上很多国家的经验,对于专利律师和专利代理人都应实行行业管理。单纯的行政管理或以行政管理为主的模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应逐步将行业管理的重任交给协会,行政主管部门只进行宏观管理和监督。
第二,提高专利代理人的社会地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专利代理在提高专利申请文件质量,促进专利审批,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保证专利法律、法规顺利实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专利代理这个行业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专利代理人的社会地位也不高。这从名称上也可以反映出来。国内其他行业人员,如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等,都称为“师”,而专利代理用的是“人”,多少显得有些“低人一等”。从译名来看则问题更大。在外国,都称其为专利律师(Patent Attorney),而不是专利代理人(Patent Agent)。在美国,这两种人员的社会地位不同,前者在专利诉讼时可以单独出庭,后者则不具备这个条件。我国的专利代理人是可以单独出庭的,因而,译名应当一律用Patent Attorney。协会的英文名称也应当改为All China Patent Attorneys Association ,以免外人误解。
第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为实施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发挥重要作用。
温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改革发展任务繁重而艰巨。其中重要工作之一,是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坚持把推进自主创新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这就说明了推进自主创新在改革发展中的关键作用,也说明了要使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紧密结合,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使知识产权真正发挥保护和激励自主创新的巨大作用。
笔者认为,重视和发挥专利代理的作用,应该成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因为,专利代理人面对的是进行自主创新的个人和单位。只有竭诚为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服务,协助他们获得专利保护,并帮助其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才能对自主创新起到应有的推动作用。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必须花大力气,培养更多的既精通业务和外语,又熟悉专利法律知识,能为国内外客户办理专利申请业务,又能在专利诉讼中维护当事人正当权益的专利代理人,让他们充分发挥专利代理在推进自主创新中的作用。(知识产权报 沈尧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