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冯小刚的《天下无贼》,不禁为片中“傻根”的敦厚与好运而感动,更为“贼公贼婆”的“义举”所震撼。但在现实生活中,“贼”们却无处不在,在当今文化界和版权界就存在着伸向别人劳动成果的“黑手”。
文贼又称雅贼。雅贼的手段也随着时代与技术的进步而“与时俱进”,表现方式也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其一有如北大和川大二位博导之流的学术剽窃,堪比片中贼公贼婆及黎叔等贼中高手。其二有如文抄公之流,坚决贯彻鲁迅他老人家所不耻的“拿来主义”,将他人的作品全盘拿来,不加修改或稍加改头换面,就直署其名在全国各大报刊、网站发表。据网间流传的消息称,“优秀”的文抄公可月入数万,不失为令人眼热的“高级白领”。在以“鼠标加键盘”取代传统“剪刀加浆糊”的生产流程中,鼠标轻点,财源滚滚。其三有如人人皆知、人人喊打的盗版者之流,包括盗版图书者、盗版音像制品者等等,肆无忌惮地大量非法复制、销售侵权制品以赚取“第一桶金”甚至“第二桶金”。其四则有如未经“文主”应允,擅将其作摘来刊去,成报成集,既不通报亦不付薪者,堂堂然行于世。
以上诸种,广大文化消费者略加留心便可发现,书刊店、马路边、网际间信手拈来,比比皆是。这些雅贼要想得以消除,笔者认为需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希望雅贼们能够良心发现,重拾诚信,有如片中的贼公贼婆般,贼性泯灭,回头是岸。其次,要完善相应的捉贼机制,加强对贼行的监督与打击,加大行政和司法的惩处力度,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后,笔者天真地愿天下从此真正无贼,还广大文化消费者一个原本清凉的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