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死者安详 愿生者坚强

——深切悼念汶川特大地震遇难同胞

 

社论

 

  国旗半垂,汽笛长鸣;山河齐哀,举国同悲。

 

  五星红旗第一次为普通死难者降下,警报第一次为普通死难者响起,全国人民第一次为普通死难者共同哀悼。大悲无声,大爱无形。全国哀悼日,全民同咽,体现了中国政府和全国人民对生命的尊重,闪现着人性的光辉。

 

  历史将永远记住这一刻: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级大地震。从这一刻起,所有目光不约而同地聚集到了灾区,关注着那些饱受灾难的同胞。灾区的画面通过网络和电视传遍全国乃至全球,曾经的山清水秀,曾经的安详繁华,刹那间化作一片瓦砾,数百万灾民痛失亲人和家园,一座座青山毁容,一条条河流堰塞,一条条大路阻断,无数的生命在突如其来的灾难中挣扎呻吟,数万个鲜活生命刹那间凋落,所有人的灵魂感受着同样的剧烈震动和疼痛。

 

  四川地震之后,中央在第一时间发出了抗震救灾的命令。各级政府立即采取了各种应急措施,抗震救灾人员和物资从四面八方向灾区聚集。速度之快,世界罕见,也为世人所称道。随着新闻报道中关于地震罹难同胞的统计数字不断刷新,有人建议全国降半旗志哀,以告慰死难者的在天之灵。全国降半旗志哀顺乎民心,合乎民意,确立全国哀悼日,是对死者的追悼,也是对生者的慰藉,更是对信心的凝聚,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在降半旗志哀的同时,全国乃至全球各地以多种方式开展了感人至深的纪念活动,人们在拯救生灵、疼惜同胞的基础上,用行动、效率、细节展现着中华民族对生者的扶助、对逝者的尊敬,使大悲化成了大爱。 

 

  国旗象征着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更能体现民族精神和民族凝聚力。199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致哀。”当不可抗拒的天灾袭来、造成大量同胞不幸遇难的悲剧发生后,中央政府以13亿同胞的名义举行全国悼念仪式向遇难同胞志哀,将给遇难者亡灵以莫大安慰,给遇难者家属以莫大慰藉,给生者以莫大激励。任何困难从来都压不垮英雄的中国人民。在当前,这样的爱国激情和力量,将极有利于我们上下同心,形成合力,把抗震救灾工作进行到底,夺取这场斗争的全面胜利。
大难兴邦,中华民族历来具有在艰难困苦面前不屈不挠、团结奋斗的光荣传统。那些在地震中遇难的同胞,不管他们年寿几何,都曾用自己的呼吸、自己的言语,用自己的微薄之力参与了中华民族的共同活动,参与了中华文明的共同创造与传承,他们永远都将被人们祭奠。而生者更应坚强地活着,勇敢地前行,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创造一个更加文明和充满爱的世界。这是对死者最好的告慰,也是对自己对民族最负责任的态度与行动。

 

  愿死者安详,愿生者坚强。(知识产权报)



08-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