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效运用是目的

——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系列评论之五

 

  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各种创新和发明成果权利化、商品化、产业化,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产品的优势企业,使我国知识产权密集型商品比重显著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不断增强,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一个重要目标。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我国知识产权运用与产业化工作,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国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大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保证国家综合实力和国家经济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是知识产权战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众所周知,知识产权制度是规制知识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基本制度。只有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才能把创新和发明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业,才能造福社会,造福人类;只有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才能取得市场竞争的主动权,从而激励新的知识产权创造,推动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业的形成和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拥有量已位居世界前列,现实的或潜在的知识资源还相当丰富,要将其转化为现实的社会财富和核心竞争力,必须依赖于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运用。

 

  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对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至关重要。我国还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面临着调整经济结构、改变增长方式,同时又必须应对国际规则制约的多种压力。只有充分挖掘创新和发明成果的市场潜力,依法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才能实现产业自主和市场自主,才能牢牢把握生产、经营、发展的主动权,从而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为维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不竭的动力和稳定的环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我们既要重视知识产权的创造与保护,更须重视知识产权的运用、流转和扩散,通过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促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产业。

 

  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重点是知识产权的商品化、产业化。各地区、各行业要围绕本地区和本行业经济发展的重点和优势领域,扶持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强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提高自主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运用知识产权激活农业、工业、商贸、旅游、餐饮等传统产业的活力,发展壮大知识密集型和品牌密集型产业。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在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等各环节的有效运用,特别是推动出口从传统加工贸易向服务贸易转变,鼓励销售自主品牌产品;鼓励商标、专利、版权的转让、许可使用等知识产权贸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参与制定企业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以专利为核心,加强在技术标准领域的话语权,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企业是主体,政府是主导,政策是保障。各级政府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通过积极发布政策,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要鼓励、引导和支持金融和风险投资加大对知识产权项目的投资,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的应用和产业化,并缩短产业化周期,化解产业化风险;要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鼓励和支持企业健全技术资料与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统计和财务核算制度,制订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和重大事项预警等制度,完善对外合作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要制定成龙配套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优先采购制度、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和企业税收减免和鼓励政策,建立知识产权综合能力考核评价体系;要深入开展各类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应对知识产权竞争的能力;要支持企业依法应对涉及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和法律诉讼,提高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

 

  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政策性专业性强,依存条件多,涉及面广,不仅需要各类市场主体身体力行,各级知识产权职能部门更有着不可推卸的组织、规划、指导和服务的职责。需要指出的是,在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与知识产权产业化问题上,有些人还存在误区,比如简单地把知识产权实施等同于知识产权制度运用和知识产权产业化,认为实施率高就是知识产权制度运用工作做得好,这是片面的。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除了知识产权的实施外,还包括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引用、权利转让、交叉许可、专利联盟、质押融资、权利入股、商标品牌培育、专利标准化等丰富内涵。因此,知识产权有效运用不仅仅是技术转化的问题,还需要从战略的高度和战术的角度考虑和谋划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目的、方式和成效。(知识产权报评论员)



08-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