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我局各用人部门的职位需求,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有关规定,我局将对部分职位进行专业英语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英语考试的职位
除报考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条法司、协调管理司、规划发展司(职位代码:134——137)、专利局党委126职位、人事教育部(127、128职位)、专利复审委员会133职位的考生不参加专业英语考试之外,其余专业的考生均参加所报职位的专业英语考试。
二、参加专业英语考试的条件
从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及职位拟录用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英语考试的人数。
参加专业英语考试名单于2005年1月初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
参加专业英语考试的考生,考场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携带公务员考试时的准考证主证和副证。在北京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需在考前到我局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及要求将在我局网站公布。
三、专业英语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1、专业英语笔试时间为2005年1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请及时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2、我局拟在全国十多个城市设立专业英语考点。具体考点的设立待参加专业英语考试名单确定后,根据考生填写的《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表》中“拟参加考试地点”中的地点确定专业英语考试地点。未设考点的城市,按照就近的原则安排考生参加考试。
3、专业英语考试是考生所报职位的相关专业的英译汉。可以携带字典,但不得使用文曲星之类的电子工具。报考专利复审委员会129职位的考电学领域英文翻译,130——132职位的考法律方面英文翻译;报考自动化部124职位计算机专业的考计算机方面的知识及专业英语,经济学专业的考经济、法律、计算机方面的知识及英文翻译。
四、其它
专业英语成绩合格需参加面试的人员,将在我局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面试时间(1月底进行)。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人事处。
咨询电话:010—62083392、62019359
专利局人事处
2004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