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言知识产权政策、体制建设
 

  近年来,知识产权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的地位得到了历史性的提升,并日益成为世界各国增强国际竞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的战略资源。我国已明确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往年一样,知识产权又一次成为委员们的重要议题。但与往年不同的是,本届委员们更能直面问题,就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加强自主创新在政策、体制、工作层面提出了很多具体意见和建议。
 
  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尚需完善
   
  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副省长张桃林在其《发展知识产权事业》的提案中表示,目前我国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少、质量低,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品牌少;核心领域关键技术未得到有效保护。在我国授权的发明专利中,外国企业和外资企业权利人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且主要分布在无线电传输、移动通讯、半导体、西药、计算机等新兴技术领域。他建议,我国应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包括完善国家投资开发的科研成果权利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建立重大专项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以知识产权的获取和保护为内容开展全程跟踪服务;财政、金融、税收、投融资和政府采购等政策应向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产业化倾斜。
   
  在重大专项攻关中,“要把知识产权放在首位,提高重大专项成果的生命力与竞争力。应把拥有知识产权作为重大专项承担单位的入门条件。”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刘玉岭同样表示。极大规模集成电路装备与关键技术是信息产业的基础,但由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迅速,国际竞争日益激烈,我国与先进国家的距离仍在拉大。刘玉岭在提案中建议,加快实施极大规模集成电路装备与关键技术重大专项。其中尤其强调,集成电路是一个高集成产业,涉及众多工艺、设备、材料,若想在此领域打破国外技术封锁进行高起点技术攻关,关键是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有待理顺

  针对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小组讨论中,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冯军所在的民进第8组讨论起不在此次改革方案之列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问题。“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分散、管理机构建设滞后,无法适应知识产权迅猛发展的形势要求。”在多份委员提案中,记者看到了这样的话。
   
  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张帆等联名提案,建议我国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他对记者称,在我国,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分属不同行政机关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分散造成了多头对上、多头对下、多头对外的局面,不能充分利用管理资源形成合力,使我国知识产权专门法之间及其与相关法之间存在不协调、相冲突以及知识产权法规缺失的问题。对于一些新出现的知识产权问题,存在协调难、进展缓慢和管理空白的状况。他建议说,建立一个由国务院直接领导的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才能对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实施强有力的领导和管理。
   
  从全国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来看,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林绍彬分析,全国各省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在编制、级别、隶属关系以及人员经费上差距明显,不利于全国知识产权工作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他建议,国家应从根本上解决管理体制不顺问题,明确性质、统一级别。

  知识产权工作还要细化
   
  张桃林指出,目前我国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总体不强,大部分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灵活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能力。对此,他建议我国应建设国家、省、市(区域)三级专利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建立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和动态资料库,依托行业建立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专业数据库,建立和完善扶持我国企事业单位对外专利申请、海外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在讨论两高报告时,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曹湘洪说,让他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我国加强了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这对推动创新型国家的建设非常重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显著增强,委员们有数据可查,不过,他们也对我国知识产权审判效率、质量以及执行问题提出了更多要求。
   
  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是外包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根基。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王修林表示,要大力宣传我国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以及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对一些符合国际惯例的好的做法进行大力宣传和表彰,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有利于在海外发包商心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信誉。(知识产权报 特派记者  刘 仁)



08-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