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代理了许多国际申请,这些申请已经进入选定局的国家阶段。担任那些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的代理人(国家阶段代理人)告诉我,选定局要求提供国际初审报告的副本,但是,据我所知国际局会将国际初审报告的副本传送给每一个选定局。我如何能得知相关选定局的要求?
回答:由于国际局收到国际初审单位制作的国际初审报告后,已将其副本传送给相应的选定局,选定局无权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国际初审报告的副本。国际局向相应的选定局传送国际初审报告的副本(包括附件),如果初审报告不是以英文制作的,国际局可以基于选定局的要求传送该报告的英文译本(参见PCT条约第36(1)条)。如果由于某些原因,选定局没有收到或者不能找到该报告的副本,国际局将应该局的要求免费再向选定局传送一份。
选定局可以要求 申请人提交国际初审报告附件的译文(根据选定局的要求——参见PCT申请人指南第二卷相应国家篇的概要)。另外,如果申请人愿意,可以在国家阶段就国际初审报告的内容向选定局提出意见(参见PCT申请人指南第一卷第405段),但不要求申请人必须提出。
有关进入国家阶段应当提交的文件,PCT细则第51条之二.1列举了这些文件,指定局或者选定局可以依据PCT条约第27条要求申请人提供。一般而言,某些指定局或者选定局就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特殊要求,在PCT申请人指南第二卷相应国家篇的概要中说明。概要中指明有关局将通知申请人遵守的要求,以及指明在不作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申请人必须遵守要求的期限。值得注意的是涉及每一个指定局或选定局(无论是国家还是地区)国家篇中的相关内容都经过其确认,并且任何通知国际局的变化都将尽快在PCT网站上和PCT申请人指南下一批的更新页中公布。
然而,国际局不能保证国家篇涉及出现的所有问题;另外,最近一些国家局的要求有所改变,但尚未通知国际局。
除非申请人要求提前进入国家阶段,通常在进入指定局或选定局国家阶段时,并不要求提供某些文件(例如,国际检索报告,国际初审报告,优先权文本);但是,国家阶段代理人可能希望得到上述文件的副本以建立一个完整的档案,进而在国际申请的国家阶段更好地帮助申请人。因此,申请人应该向代理人提供所需要文件的副本。
如果你对履行指定局或选定局的要求有什么疑问,可以向国际局寻求帮助。应注意进入国家阶段之后的要求,例如关于申请的实质审查,指定局或是选定局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优先权文本译文或者经确认的国际申请译文(参见PCT细则第51条之二1(e)和(d)(ii)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