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子站讯 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召开,使得奥运侵权成为今年武汉市公众知识产权类举报投诉的焦点问题,今年1-8月份,湖北武汉12312举报投诉中心共接受各类知识产权举报投诉122件,创历史新高,其中涉及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举报投诉有34件,占27.9%。
在12312接到的有关奥林匹克标志侵权的举报电话中,举报商家未经授权擅自在店内或者商品上悬挂、张贴奥运标志,或者在报纸广告上使用奥运标志,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占了大多数。这些不法商家用各种方式与奥运会“套近乎”,不经授权许可,擅自在其商品、包装以及广告用语和宣传材料上使用奥运标志,从中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还有些商家也许纯粹是为了表达喜迎奥运之情,张贴了有奥运标志的宣传画等。但按规定,即使在店里张贴支持奥运的标语,也应该得到有关部门的允许。未经授权,要慎用,以免无意中产生侵权行为。
据悉,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包括所有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所享有的专利权利,奥运标志不仅包括五环标志,还包括奥运会简称、奥运徽记、会歌、吉祥物、口号等。这些未经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为商业目的或潜在商业目的使用。(赵祎颖)
